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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居县深化推进“企业上云”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
发布时间:2018-09-11    来源:仙居县人民政府

  根据《浙江省深化推进“企业上云”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(浙信发〔2018〕1号)和《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化推进“企业上云”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的通知》(台信发〔2018〕1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促进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大数据在企业的深度应用和创新应用,提升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发展水平,提高企业在新常态下的发展动能和竞争力,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,现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行动计划。

  一、总体目标

  建立企业上云工作长效机制,推进企业核心业务上云,企业云计算应用得到全面普及,根据省、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,到2020年,全县实现上云企业达到1370家(其中2017年已完成366家,2018年要完成584家,2019年、2020年各要完成210家),打造上云标杆企业9家以上,发展行业云平台1个。

  二、主要任务

  为实现“企业上云”计划总体目标,重点推进五项重点任务,不断深化企业上云进程。

  (一)推进企业差异化上云。

  针对不同行业、不同规模、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特点,进行分类指导,实施差异化的上云用云策略。推动小微企业拓展云计算初级应用,推动大中型企业通过个性化改造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,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,帮助企业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。农业企业重点开展产品追溯、生产过程监控的云应用,工业企业重点开展生产制造、供应链管理的云应用,服务业企业重点开展客户关系管理、物流业务的云应用。(责任单位:县经信局、县发改局、县科技局、县农业局、县商务局、县市场监管局,各乡镇〈街道〉)

  (二)推动企业云应用升级。

  以规上企业为重点,以上云标杆企业为引领,推动企业从“业务云化”“数据云化”向“数据创新”升级,打造一批可复制的深度用云行业解决方案,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。加快推进上云标杆企业培育,组织云平台服务商、云应用服务商及生态合作伙伴进行对接,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特点的云化方案并进行云化改造,形成各种类型的典型应用案例,打造省级上云标杆企业3家,市级上云标杆企业6家以上。(责任单位:县经信局、县发改局、县科技局、县农业局、县商务局,各乡镇〈街道〉)

  (三)加快行业云平台建设。

  立足我县产业特点和块状经济转型升级要求,在工业制造、现代服务业、商贸流通等领域建设行业云平台,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整合优化行业流程、模块、数据等资源,进行标准化的云平台建设,为行业内企业提供符合行业特点、满足行业需求的云服务,争取培育发展1个行业云平台,提升行业整体云化水平。(责任单位:县经信局、县发改局、县商务局、县科技局,各乡镇〈街道〉)

  (四)加强专业人才培养。

  鼓励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深化合作,重点培养一批云计算、工业大数据、工业互联网等专业技术型人才,依托县企业家培训计划培训一批管理和技术人才;大力推广企业首席人才官制度,培育壮大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人才队伍。(责任单位:县经信局、县科技局)

  (五)培育壮大云服务商。

  加强与云服务商的合作互动,通过组织上云培训、对接等活动,促进云服务商与企业交流,扩大市场机遇。鼓励运营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,积累上云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,提高云服务能力,引导外地先进云服务商在仙居落户落地。(责任单位:县经信局,各乡镇〈街道〉)

  三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强化组织保障。

  建立企业上云工作机制,由县经信局牵头推进“企业上云”行动,统筹协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,县发改局、县商务局、县农业局加强行业内企业上云推动,全面推进工业、农业、服务业上云。各乡镇(街道)要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,研究制订本辖区深化“企业上云”三年行动计划,落实工作任务,有序推进计划实施,及时统计报送进展情况。(责任单位:县级有关部门,各乡镇〈街道〉)

  (二)完善激励措施。

  统筹各级财政资金,落实“企业上云”考核奖补政策。对年度企业上云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的,按企业实际投入额的30%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20万元;对获得省级、市级上云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奖励;对云服务提供商,按符合《浙江省企业上云考核认定标准(试行)》的上云企业数量给予200元/家的补助。企业上云奖励资金从省级“企业上云”考核奖中列支,超出部分再从县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列支。(责任单位:县财政局、县经信局)

  (三)加强宣传培训。

  加强各部门与云服务商协同配合,组织开展“企业上云”动员会、行业云应用推进会、优秀产品巡回展示等系列活动,将行动计划、政策措施、上云途径等宣贯覆盖到全县企业,促进企业专业知识更新、发展认识提高。利用各部门、行业协会的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,宣传企业“上云”知识、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,营造好深化推进“企业上云”的良好氛围。(责任单位:县委宣传部、县经信局)

 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此前有关企业上云奖励政策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,以本文件内容为准。

上一条: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仙居县医药产业绿色化发展的若干意见(试行)
下一条:关于印发仙居县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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